各二级学院:
根据省教育工委《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》(浙教工委﹝2016﹞3号)文件精神,为全面深化我院文明寝室建设,营造良好的公寓育人环境,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文明意识,提高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的能力,营造良好宿舍氛围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要求
1.以“学习党史奋进百年新征程”为主题,在学生公寓组织开展主题学习和活动,通过学习抗疫精神、红船精神等中国精神和党史教育,使大学生全面深刻认识,从近百年的党史传奇中感悟红色基因,汲取精神力量,从而树立崇高理想,增强信念,树立正确的三观;
2.结合贯彻“劳动育人”工作理念,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相关活动,让学生在正常课程学习之外从事劳动锻炼,使学习与劳动并重,培养学生互助合作、节俭与勤劳的美德,使之养成认真、负责、自律、守时和守规的习惯,在劳动中修己善群、服务社会、健全人格;
3.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学院做好垃圾分类宣传,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活动,提升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,为改善校园环境、建设绿色家园出力添彩。
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围绕文明寝室建设的主旨,结合二级学院专业特色和楼栋特点,贯彻落实“日常思政”、“生活思政”工作理念,对本年度文明寝室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、有针对性地规划,扎实开展“3+X”文明寝室建设相关活动,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。
二、立项方式
本轮文明寝室建设项目分四个阶段完成:
1.发动申报(2021年4月1日-4月12日)
各二级学院按我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,制定工作思路与品牌活动方案,并认真填写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方案》,于2021年4月12日前上报。
2.立项确认(2021年4月13日-16日)
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,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汇报申报项目的建设思路、目标及实施方案。评审小组根据立项相关要求评审,初步确定我院2021年度文明寝室建设项目。初评结果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后,发文公布。
3.中期检查(2021年9月)
评审小组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
4.结项验收(2021年12月)
评审小组通过审核台账、实地走访、问卷调查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立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,最终确认结项项目。
三、经费支持
1.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,学院将给予4000元总额的配套经费支持。其中,立项发文后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%;经中期检查合格拨付该项目培育总经费的30%;经结题验收合格拨付剩余培育经费。
2.经专家结项评审为优秀的项目,给予2000元的经费奖励,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%。
3.请按照学院经费使用的要求,规范管理、合理支出,确保专款专用。
四、其它要求
1.开展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,是为了给学生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空间,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请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文明寝室建设立项活动,号召学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寝室建设项目中去。
2.疫情防控期间,建议以线上活动为主,如若开展线下活动,请注意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
3.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方案(电子和纸质各一式一份)报送学生工作部(行政楼A207办公室)。
附件: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文明寝室建设项目申报方案
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1年3月30日